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婚前债务离婚后又该如何处置

成都调查公司  发布时间:2018-05-15  浏览:2045

夫妻间如果存在债务问题,就是件麻烦事儿,债务不像财产那么讨人喜欢,多多益善,正好相反,能避之则避。婚前债务一般是认定为夫妻个人债务的时候,就应该是由其独自承担清偿责任,成都调查公司认为在离婚时,也不应该视为夫妻共同债务共同清偿!因此债权人只能向特定的债务人主张权利,而不能在债务人结婚后向其配偶主张。

但婚前个人债务由债务方承担清偿责任,是与一方婚前财产为个人财产相对应的。如果夫妻一方将婚前债务用于婚后共同生活的,这时,一方婚前债务性质也因财产性质的变化而转变为夫妻共同债务,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《婚姻法司法解释(二)的理解与适用》第二十三条的规定,此时债权人是有权向债务人的配偶主张权利的。

婚前所负债务用于婚后家庭共同生活,婚前个人债务即转化为婚后共同债务,这是债权人向债务人配偶主张权利的根据。在司法实践中,婚前个人债务向婚后共同债务的转化主要有以下类型:

1、一方婚前按揭贷款买房,婚后夫妻双方使用的;

2、一方婚前举债购置大量结婚用品,婚后为夫妻双方共同生活所需的;

3、一方婚前借款装修房屋,该房屋供夫妻双方婚后共同居住或共同使用的。由此可知,只有在婚前所负债务中的资金、财物已成为婚后夫妻共同生活的物质生活条件的,婚前一方所负的个人债务才随之转化为夫妻共同债务,由夫妻双方共同承担偿还责任。

成都调查公司解析如果是夫妻个人的婚前债务,一般会被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债务。而对这部分债务的处理则往往是由该方独自承担清偿责任,当然,也有特殊情况,比如一方自愿为其共同偿还这样,也是合法可以的,但是,不能强制性让别人必须偿还,这是法律所没有规定的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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